在美矾土矿诉讼案件进展
发表时间 :2016-2-24 23:47:46 * 浏览 :
当地时间1月25日,美国联邦地方法院针对矾土矿案件被告就简易判决提出的动议,作出了一项判决。
最值得注意的是,法官没有基于外国主权强制原则进行判决,而是基于她个人的观点,认为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指控被告合谋定价。在VC行业中,中国商务部强制要求商会、分管VC的医保商会及其各会员成员进行价格与出口量的协商与制定;然而法官认为,矾土矿行业的监管体制与VC行业不同,商会及矾土分会没有权利协定矾土的价格或限制其出口量,而是直接由中国商务部制定。也就是说,中国商务部没有要求商会或矾土分会限定矾土矿的出口价格及产量定额,商会及矾土分会仅需执行并落实商务部对此作出的决定。
通过矾土分会的会议记录以及被告员工的电子邮件内容,法庭发现,其中提及的价格仅仅是矾土出口商需要向中国政府缴付的矾土出口许可费用,所有的讨论内容都没有涉及向购买方出售矾土的售价。因此,法官认为没有合谋定价的直接证据,同时也没有明确的间接证据可以证实。
虽然法庭自认为矾土案件中发现的证据与VC案件的有所区别,但我方律师认为,无论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差异,法庭已经采用了非常宽容的法律解释并且很明确地支持被告的论点。鉴于原告已经提交了相关证据说明,我方律师推测法庭将会否决简易判决动议并将案件交给陪审团处理。在此之后,原告也必定会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转自(或引自)健康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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