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反垄断案取得重大进展
发表时间 :2014-10-29 15:24:08 * 浏览 :
10月23日,纽约地区法院发布了一项决议,同意了原告长期以来对维尔康及华药集团执行裁决的诉求。Cogan法官还表示,华药集团曾是国有企业,且现在仍属于国有性质(即使非直接国有),因考虑到主权豁免,华药的资产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决议仍是倾向于原告,但对于被告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进展。
另一方面,对于维尔康为避免财产受到强制执行的所作所为,法官毫不隐晦地表达了反对意见,并下令要求维尔康交出在某些银行(含国内分行)账户内的所有资金。对此维尔康声称不存在这些银行的账户,但法庭仍答应原告将会继续寻找维尔康及其母公司的相关账户信息。
若维尔康上诉的裁决依然维持原判,据推测维尔康将只能局限于从事中国国内贸易,以此避免销往美国产品的货款无法收回;而且,其产品若要销往欧洲或日本地区也未必安全,毕竟这些国家或地区与美国之间有司法管辖协议。
*转自(或引自)健康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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