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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应对

中国维生素C生产商被判高达1.62亿美元赔偿

发表时间 :2013-3-18 15:17:36 * 浏览 :

    纽约(路透社)——周四(3月14日)一家中国维生素C生产商以及其附属公司被判处1.623亿美元的赔偿。上述两家企业被控告合谋操控出口到美国的维生素C的价格。

 

    经过7名陪审团成员的讨论,布鲁克林联邦法院判定原告——维生素C购买者集团——遭受了5410万美元的损失,根据美国反垄断法,地区法官Brian Cogan判处被告损失之三倍的赔偿。

 

相关人士称,另外两家被告公司在庭审期间,与原告达成了2250万美元的和解。陪审团裁定否决了被告“国家主权强制”的抗辩理由。庭审被告,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维尔康”),声称中国政府强制其与其它中国维生素C生产商联合操控出口VC的价格和数量。当然,这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另一庭审被告,华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制药”)——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声称其没有参与合谋定价,也同时被法院判处赔偿原告损失。周四上午陪审团成员开始审议,并在下午提交了裁定,同意原告诉求的所有损失求偿,裁定维尔康和华北制药必须对所有赔偿(减去其它被告和解金额)负责。原告,由新泽西分销商The Ranis Company Inc.作为代表的维生素C购买者集团,声称从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期间,中国最大的几家维生素C生产商联合抬高价格并限制生产量。庭审于两周前开始,整个诉讼案件已进行了7年。

 

    原告代表律师之一Bill Isaacson周四对路透社记者说,“这在私人反垄断领域是一次胜利,它向中国及其它国家的企业发出了明确信息:卡特尔是一定会被起诉的。”维尔康和华北制药代表律师Charles Chritchlow拒绝就此事做出评论。起初,维生及其关联公司中国制药出席了庭审,但随后缺席了周三的结案陈词,法官宣布,维生及中国制药将不再参与庭审。内部消息称,上述两家企业以2250万美元达成了和解,其代表律师Daniel Mason确认了这一消息。Daniel Mason说和解需要法院批准,企业须在18个月内付完所有和解金。

 

    去年,另一家被告,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与直接购买者集团达成了950万美元的和解。


*转自(或引自)健康网网站*